24 centimeters!
籃球是打籃球用的球,標準籃球的直徑大約是24公分。這種稱為7號球的標準籃球用於男子比賽,重量約600公克。女子和兒童比賽則使用稍小一點的球。
籃球規則是以圓周長(球體外圍一圈的長度)而非寬度來描述球的大小。國際籃球總會(FIBA)規定,7號球的圓周長須為750至770公釐,重量須為580至620公克。把圓周長除以圓周率(約3.14),即可得出寬度:23.9至24.5公分。
女子比賽使用6號球,圓周長715至730公釐,寬度約23公分。供幼童使用的迷你籃球則是5號球,寬度約22公分。美國大學籃球所定的規格接近7號球:圓周長須為749至762公釐。
籃球還必須充氣到適當的氣壓,FIBA會用彈跳測試來檢查這一點。從距離地面約1.8公尺高(以球的底部為準)讓球落下,球彈起後的高度必須介於1035至1085公釐之間。彈得太高表示氣充得太飽,彈得太低則表示氣不夠。每顆球上都會標示號數,以及應充氣到的氣壓。
詹姆斯·奈史密斯在1891年至1892年的冬天發明了籃球。當時他任教於國際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(即現在的春田學院),位於美國麻薩諸塞州的春田市。最初的比賽使用的是足球。奈史密斯原本請學校工友找兩個邊長約46公分的方形箱子當球門,工友卻找來了兩個桃子籃。
奈史密斯把兩個籃子釘在體育館二樓看台的欄杆下緣,那個高度恰好是10英尺。這項規則沿用至今:FIBA和NBA都規定籃框頂端距離地面3.05公尺。